为刺激出口增长,政府上调3486项商品出口退税率(2)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勇力表示,虽然这次调整更多的是表现政府的姿态,但这种旨在扶持产业出口的姿态,对苦熬日子的纺织服装出口企业来说是一大鼓舞。据行业内人士测算,纺织出口退税上调至14%,为纺织全行业增利57亿元,但由于目前出口气候越来越“冷”,不少业内人士均认为退税率微调难将纺织业带出“寒冬”。
转型升级才是关键
“提高出口退税,属于短线激励,长远来看还是要靠转型升级。”夏业良称,全球金融海啸来势凶猛,就传统产品出口而言,最终能否脱困,仍要落脚在转型升级上。
夏业良告诉记者,除了调整出口退税率之外,激活经济更有效的做法是大幅减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这种做法将迅速使企业重获竞争力,并且是整条产业链一起“减负”。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李雨时则认为,大规模提高出口退税,是外贸形势严峻之下“非常时期的无奈之举”。
要防外商趁机压价
此次调整,玩具出口退税得以从原来的11%提高到14%。广东省玩具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卓明呼吁所有玩具出口商要同心协力,防止海外采购商利用退税政策来压低价格。过去在服装玩具出口领域,由于国内企业让价竞争,“退税实际上补贴给了国外采购商”。
税改以来我国历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历经7次大幅调整:
1995年和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大幅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由原来的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调整为3%、6%和9%三档。
1998年为促进出口进行了第二次调整,提高了部分出口产品退税率至5%、13%、15%、17%四档。
2004年1月1日起国家第三次调整出口退税率为5%、8%、11%、13%和17%五档。
2005年进行了第四次调整,国家分期分批调低和取消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 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适当降低了纺织品等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重大技术装备、IT产品、生物医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2007年7月1日执行了第五次调整的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出口退税率变成5%、9%、11%、13%和17%五档。
2008年8月1日第六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