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开征燃油税呼之欲出 过路过桥收费不并入
本报记者获悉,酝酿开征中的燃油税,将取代包括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另据国家发改委网站20日公布的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举行会议,在研究同步取消上述六项收费的同时,还研究决定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高速公路收费显然也不在考虑之列。
这意味着,过路费、过桥费最终没有进入燃油税“费改税”范围之中。
“这是为了防止出现海南试点中产生的‘反弹效应’。” 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能源系统分析和市场分析室主任姜克隽分析道。
将养路费等相关收费转变为燃油税,是燃油税开征的初衷。然而,究竟将哪些收费纳入转变范围,一直是燃油税开征方案争论的焦点之一。
最初的改革方案曾一度提出,要以海南经验为基础,将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运输管理费等诸多交通费用全部纳入其中。
通过燃油税实现节能减排的原理,就是要加大使用汽车的费用。然而,海南试点中出现了“反弹效应”——即人们在买了小排量的汽车之后,开车的机会更多,因为过路和过桥不用再加收费用。“这实际上是相悖于节能减排的。”姜克隽说。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也指出,路桥收费问题非常复杂。从效率角度讲,路桥收费应该是越少越好,但另外一种理念认为,如果高速路不收费,大家很可能会选择都往高速路跑,高速就可能变成低速,所以高速路收费是有偿服务。“将过路、过桥费与燃油税分开是合理的。”刘桓说。
另一方面,这一最终的选择,也是妥协的结果。因为如果过路、过桥费全部并入燃油税中,意味着有大量交通收费将转换成税收,并进入国库,而此前,这些收费主要由交通部门来征收和使用。
另外,这意味着大量收取养路费、过路过桥费人员的身份转换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造成大批人员下岗。
事实上,围绕燃油税开征的争论不止于此。税率的确定是另一个很关键的内容。
关于燃油税税率,一度有30%、50%乃至100%三种方案,三种税率对于纳税人的负担显然明显不同。
对此,姜克隽指出,出台燃油税的最根本目的是节能减排,从这个角度来说,税率越高,效果就越好,但是这也不能不考虑到中国的现实情况和对一些行业的影响。
“因此我们的建议是在刚刚开始的时候,用费改税的形式,以一个比较低的税率推出燃油税,如20%左右。从而将信号传递给公众,通过税收改变大家的消费方式。在经过5-6年的车辆更新之后,逐渐将税率提高到60%、70%甚至100%,才能更好的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姜克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