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推动创业板落地 上板公司需披露三年规划
证监会正在积极推动创业板落地,昨日公布的两项文件就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和首发上市申请文件的格式向社会征求意见。证监会官员表示,上述文件正式公布后将开始受理创业板首发申请材料,这意味着创业板首批挂牌公司将进入筛选过程。
昨日,证监会公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征求意见稿)》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征求意见稿)》(下称“招股说明书”)。
上述文件征求意见期截至7月17日,待正式发布后证监会将开始受理创业板首发申请材料。“与主板相同,三个月内完成发审。”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相对于沪深证券市场的主板,创业板存在业绩不稳定、风险高等特点,由此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述两项文件正是在加强信息披露、突出自主创新核心竞争力优势、资金募集灵活运用、财会信息等方面作出与主板不同的规定,视创业板之实际情况,相关规定既有继承、简化,也有细化。
上述证监会官员表示,这并不意味着创业板的所有准备工作已经完成,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后续还有交易规则等,至少要一两个月,新成立的创业板发审部门也还在组建之中。
而有意向登陆创业板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都必须签字确保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并为此负连带责任,而且签字过程必须经律师见证,“我们以前遇到董事、监事、高管在上市公司造假后,为澄清自己说签名是伪造的,那么根据我们的新政策,以后谁也没法说自己的签名是伪造的了。”上述官员表示。
信披要求,创业板公司股本演变情况要从设立以来的细节全部向公众披露,而主板仅要求就目前的股本情况做披露。此外,保荐机构对创业公司的成长性必须提供专门意见。
由于创业板公司行业新颖、商业模式独特、往往缺乏同行业公司作为参照,投资者如何判断公司未来增长潜力是一个难点。证监会要求创业板公司必须披露未来三年的发展与规划。“这是准承诺的信息,要客观实际地加以披露,不一定要有数量化的指标,但是必须对投资者兑现承诺。”证监会上述官员表示。
对于投资者是否有权追究不履行三年规划承诺的上市公司的法律责任,他解释说:“(立法本意上)证监会是支持这种监管的,但这和盈利预测、募集资金运用的效果承诺不一样,三年规划有不确定性,未必一定能完成,所以从专业上来讲,这和报告期的披露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