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流程
1、申请人立项,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到市再就业中心(劳动保障部门)领取《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申请表》。
3、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中需填写的内容,并照要求提供个人相关资料(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居住地证明、再就业优惠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动产证明、质押物证明、第三方保证人证明、第三方保证人身份证等,以上资料复印一式五份)。
4、申请人持《申请表》及个人资料依次到推荐单位(社区、居委会)、市劳动保障部门、州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各单位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签章需完整)。
5、申请人持以上部门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及个人资料到黔南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申请人持《申请表》到担保中心后,由担保中心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特别是申请人提交的反担保资料,具体包括:
A、如果申请人使用房产(可上市)作为反担保资产,则要到房产部门办理他项权利证明,由担保中心作为他项权利人(若为第三人房产,需房产所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承诺书)。
B、如果申请人使用有价证券等作为质押物,则由中心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由中心办理相关质押手续。
C、如果申请人提供第三方保证人担保,则由保证人所在单位(保证人需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或中心认可的其他单位正式职工)开具证明文件,说明其正式职工身份及工资收入情况,由第三方保证人到担保中心填写《第三方保证担保承诺书》。如果申请人到期无法偿还贷款,则由第三方保证人承但偿还责任。
7、中心在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发放贷款的银行及贷款额度,签字盖章后交由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8、申请人持《申请表》到指定贷款银行后,由银行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出具《同意贷款意见书》。
申请人持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贷款意见书》回到中心,由中心根据银行的意见书,向银行签出《保证担保承诺书》,申请人持中心的承诺书就可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