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方法(2)
(2)担保机构核保
经市或县(区)劳动保障局同意,申请人向当地政府指定的担保机构申请贷款担保,并提供担保机构需要的相关资料。担保机构自收齐所需资料之日起,在一周内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制《小额贷款担保调查审批表》,出具担保函。
《小额贷款担保调查审批表》一式四份,市或县(区)劳动保障局、市或县(区)财政局、担保机构和借款银行各一份。小额担保贷款推荐书样表在本文最后一页。
《小额担保贷款推荐书》一式六份,社区、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市或县(区)劳动保障局、市或县(区)财政局、担保机构和借款银行各一份。
(3)贷款申请审查与发放
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及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向与市或县(区)担保机构有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银行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条件的资料之日起,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对高校毕业生等登记失业人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对从事微利项目(持有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可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2、中国青年创业行动项目小额贷款贷款流程
青年创业行动项目由共青团安徽省委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共同举办。各市、县团委接受项目申报。直贷模式基本流程:团组织通过贷款管理平台受理青年创办企业的贷款申请,进行初步筛选、审查后向开发银行推荐贷款对象,并由团组织推荐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也可由企业提供第三方保证或其他商业性担保。开发银行对贷款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确定同意贷款后向青年创办企业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