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加大对创业者和小企业扶持力度 出台优惠政策
吉林省政府为鼓励全民创业的热情,在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政策》中,通过加大信贷支持、减免税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了对创业者、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按照规定,对新创办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3年内免收和暂停各类收费,并按照企业实缴地方税额的一定比例,由当地财政给予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对于创业初期生产经营存在困难的小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后,3年内减半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新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自用和通过出租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由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3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省、市(州)、县(市)政府设立全民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创业奖励、创业培训以及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同时,金融机构逐步提高对小企业及个人创业的信贷比例;对还款及时、信誉良好的企业及个人,在贷款额度和期限上给予支持;省、市(州)、县(市)政府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用于金融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及担保的损失补偿;对经认定确有资金困难的创业者,经贷款方同意,10万元以下贷款可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