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疾人创业 最高可获得4万元扶持资金
未来3年 北京对残疾人就业每年投入逾两亿元———
本报讯 从今天开始,本市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最高可获得4万元的扶持资金。今年至2011年,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每年可获3000至5000元补贴。
昨天,市残联发布《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政策今天起正式实行。
根据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将获得市残联等有关部门“按人头”每年给予岗位补贴,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将获得最高4万元的资金扶持。
未来3年间,北京每年将支出2.2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市残联教育就业部王国锋主任表示,将会有1.64万个单位5.6万残疾人职工受益。
根据规定,凡是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失业残疾人,都将获得资金扶持,扶持金最高可达4万。
根据新政策,单位与残疾人职工签订1年以上(含1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获得岗位补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存续期间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获得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