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创业骗局:加盟“创业项目”尽如此坑人(3)
李维华:"按照中国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来讲,商业特许经营,得至少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注册商标,然后是两店一年,就是说两家直营店,并且这两家直营店具有一年以上的经营历史,第三个,如果是跨省的话,必须要直接到商务部去备案。"
李维华:"这份合同很明显刻意地规避了目前中国的唯一一部特许经营的法规,那就是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因为这个合同的通篇没有发现特许经营、特许人、盟主、受许人、加盟商等字样,它是用什么代替了呢?它把甲方称为发展商,挺含糊的一个概念,乙方称为经销商,而经销这种模式不适用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