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放宽小额贷款发放政策扶持自主创业
从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获悉,近期内蒙古放宽了初次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政策,力争使全年的小额担保贷款投放额达到10亿元左右,以扶持城乡劳动者参与自主创业。
面对当前较大的就业压力,内蒙古近期调整了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按照新规定,内蒙古将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为城乡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的所有初次创业者,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复员转业军人、留学归国人员等群体。
采访了解到,一般小额贷款的申请金额为5万元,如果创业项目质量高、前景好、带动的就业人数多,贷款额可放宽至8万元。此外,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项目,参与合伙创业人员的人均贷款额最高可达到10万元。同时,初次创业者申请到的小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2年。
据统计,2003年以来,内蒙古建立的小额担保贷款基金额已增至1.8亿元,累计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已达到15亿元,财政累计贴息0.84亿元,共有7万多人获得了初次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