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09年将安排1亿元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
新华网云南频道12月4日电(记者 浦超)记者从云南省财政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拉动内需、促进发展,云南省积极建立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并通过实施有利创业带动就业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以及综合配套等政策措施,扩大就业引导和鼓励自主创业。
据了解,2009年,云南省财政将安排1亿元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有自主创业能力的个人自主创业。专项资金将按照云南省政府关于创业促就业的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创业培训、小额贷款担保等方面的扶持。以上人员在自主创业过程中,按规定向劳动保障就业经办机构申请,经劳动保障就业机构审核符合条件者,即可享受到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和优惠。同时,通过实施有利创业促就业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以及综合配套等政策措施,扩大就业引导和鼓励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