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明年全国推广:造就万亿消费商机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11月30日联合在北京召开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宣布从12月1日起启动第二批“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并从明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家电下乡”,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
据测算,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商务部副部长傅自应指出,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实施“家电下乡”,平均每年可拉动农村家电销售超过1500亿元,带动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约2.5个百分点;相当于20%左右的出口能力,可以基本消化这些产品的过剩产能。此外,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将由目前的近20年缩小到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