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营销差异化策略分析(3)
经销商合作差异化
开发新市场,尽可能选择强势的经销商合作。快消品销售的产生无非在于两个“力”:一个是品牌的拉力,一个是渠道的推力。而中小企业与大品牌相比,品牌知名度要远远小于大品牌。对中小企业而言,开发一个新市场,不可能像大品牌一样高举高打,高空广告、地面推广全线出击。为此,借用经销商的渠道力量就很重要,通过强势分销网络,快速的将产品铺到终端,推动消费。而大品牌,往往凭借其强势的品牌优势,多实行扁平化操作,给经销商的利润也很单薄,这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却是一个很好的契机。中小企业通过价格体系的设置,给经销商更多的利润空间,让经销商冲锋陷阵,比自己无可估量的市场投入效果会更好。
保住核心市场,必须和经销商建立战略联盟。中小企业在“攻”的同时,必须要实现“守”的策略。大品牌即使品牌的拉力很大,但如果中小企业在渠道方面实行封锁的话,也就成了一纸空文。为防止大品牌渠道突围,需要与现有的经销商建立战略联盟,或要求经销商对公司参股等形式,建立利益共同体,避免轻易的“反水”,给竞争对手可乘之机。大品牌即使自建渠道,但速度和效率就会慢很多,而且在他们萌芽阶段就给予毁灭性打击,从而确保中小企业核心市场的战略地位。
渠道服务差异化
在渠道流通过程中,厂家直接接触的是经销商。因此,中小企业的渠道服务差异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更多地是建立如何为经销商服务的机制。由于中小品牌的张力有限,市场上愿意操作中小品牌的经销商相对成熟的大品牌而言要少很多,而在渠道为王的时代,中小企业如何寻找一切愿意合作的经销商是决定企业胜败的关键。但在经销商的选择过程中,很多大的经销商往往是“名花有主”,即使愿意销售,也很难成为其主推的品牌。而中小经销商,即使有意愿、有能力,但因资金的限制,业务拓展成了瓶颈。因此,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支持就更为重要。
直接与间接的资金支持。赊销一般厂家是严禁发生的,但中小企业可根据经销商的销售网络、经营状况、人品等,在财务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合理评定各经销商的授信额度,在额度范围内,用于资金借贷周转。经销商与厂家一般的结算模式是“先付足款,后发货”,这对于厂家规避财务风险是有利的,但同时占用了经销商很多的过程资金,比如在啤酒行业,塑框押金非常之大。这也造成很多有想法的经销商没有资金实力而放弃经营本品牌。为此,中小企业可变革结算模式,灵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