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本土创投崛起 外资VC谨慎乐观(2)
据悉,达晨2008年的投资项目达到18个,实际投资金额达4.2亿元。而今年上半年已投出8个项目,下半年预计还有6~10个项目。“本土创投在金融危机时,步子没有放慢,国际创投放慢了,本土创投出现弯道超越的机会。”傅仲宏评价说。
外资人民币基金困境重重
对外资创投而言,这两年可能是最艰难的年份。首先是2006年9月8日商务部、外管局等六部委联合公布的“十号文”,外资创投惯用的“两头在外”的投资模式被堵截。“两头在外”即由企业的投资者(或实际控制人)在境外注册一个特殊目的公司(SPV),通过海外重组,将国内企业的权益全部或实质性部分注入该公司,并以该公司为主体在海外上市。中海油、新浪、搜狐、网易以及盛大等著名企业无一例外都采用红筹上市的模式。
国家管理层期望能够以此挡住当时热钱快速流入流出的局面,亦希望国内优秀企业能够回归A股上市,让中国股民分享企业高速增长的利润。为应对新形势,外资VC/PE,纷纷准备转型。2007年,外资风投设立人民币基金大热。
2007年,德同资本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外资VC,和国内首个创业投资引导基金(FOF)——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成立中外合作非法人制人民币基金公司,成功募集2.5亿元的长三角基金,2008年9月份报到商务部外资司审批,12月份拿到批文。
德同资本创始合伙人邵俊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目前这只基金已经投资了70%。但是因为政策法律等原因,外资的身份问题仍然令人头痛。“成立中外合作公司,相当于外商投资的再投资,即使是没有控股的地位,在法律上仍然被当作外资来看待。这样,中外合作形式的人民币基金的意义就不是很大了。”
当初长三角基金设立的时候,是有积极意义的。“最初按照法律规定,商务部批准之后,外资部分的资金就可以结汇,我们投资项目的时候,不需要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去批。”
不过,在长三角基金成立之后,国家外管局出台“142号”文件,规定即使在岸投资了,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内股权投资,其资本金的境内划转应当经外汇局核准后才可办理。需要每个项目去申报审批结汇。“这就把我们这种再投资性质的模式又打回原形,这跟我们原来海外基金通过离岸的模式来投,没有区别了,只增加了行政成本。”时间过去了两年多,很多外资的人民币基金,仍然在外资问题上纠结。
除此以外,在2008年以来,海外创投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投资步子明显放慢了。邵俊直言,这两年,外资风投新业务开展比较困难,一方面是消化存量,跟踪10号文之前审批的一些海外上市的项目。
政府引导基金,助推本土创投
本土创投如此生猛,很重要的助推器是去年以来政府引导基金的大量涌现。在创投行业,中国LP(有限合伙人)的不成熟,已经成为中国本土创投发展的主要阻力。机构投资者除了全国社保,没有可以投资的实体,剩下只有企业个人。创业投资每一个项目从投资到推出获益平均需要7年时间,“个人如企业家让做这么长线的投资,是有顾虑的,而国企高管任期有限,也不大会做这么长线的投资。”
在国内民间LP很不发达的时候,政府出面充当了这样的角色。2008年,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