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部门多项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为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人性化、均等化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推荐、职业资格培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各项就业服务工作,巩固和提高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开设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向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存放档案、专场招聘会等“五免”服务。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要加强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调查发布,强化涉及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力市场供求分析,积极向教育、人事部门及高校提供市场分析信息,引导毕业生求职择业,并为高校按照市场需求进行教学课程设置调整提供依据。
据了解,本市劳动保障部门今年将开展“送岗位进校园、送人才进企业”“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将在各高校设置的就业服务工作站配置视频设备,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视频招聘,每季度组织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一次“高校毕业生网络视频联合招聘周”活动。同时,还将完善小额贷款政策。对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2万—5万元的小额贷款支持;对创业成功后,还款及时、信誉度高、经营好的创业者,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给予年度10万元的循环贷款支持。对安排到见习基地见习的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400元的见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