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制定相关意见进一步鼓励扶持自主创业
黄浦区日前制定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创业的意见,通过疏通资金、场地、技能方面的瓶颈,引导更多人员来我区自主创业。
扶持对象包括:黄浦区户籍人员当年度注册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本市户籍人员注册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当年度吸纳本区户籍失业或协保人员就业的,本区非正规劳动就业组织业主当年度转制成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
资金扶持:创业贷款担保及贴息扶持,在银行同意贷款的前提下,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提供信用保证;凡吸纳本区失业人员就业的,依照当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下限数的50%标准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满一年、继续录用本区人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给予一次性500元的就业补贴等。
场地扶持:规定在本区开业园区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每吸纳一名员工每年给予2000元房租补贴;在创业园区外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每吸纳一名员工每年给予2000元房租补偿补贴。
技能扶持:组织“创业在黄浦”系列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创业;强化创业实训基地建设,命名一批创业见习基地,建立带教指导老师和创业见习基地信息库;强化创业见习和突出个性化指导,对带教指导老师和创业见习基地给予适当补贴;强化各类创业培训,参加创业培训可享受政府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