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创业扶持补贴政策 每户补贴1000元
新华网广州8月5日电(记者杨霞)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广州市制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将可获得每户一次性1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广州市是今年2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全国82个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之一。8月5日,广州市举行了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动员会。
据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介绍,今年上半年,广州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15.14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0.2%;广州市登记失业率为2.42%,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0.1个百分点,在受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下基本保持了就业形势的稳定。广州市将统筹发展,着力构建全市大就业格局,以建设创业型城市为契机,推动创业就业工作深入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广州市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联合制定了创业带动就业的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覆盖到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等。其中,创业扶持补贴包括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给予每户一次性1000元创业扶持补贴;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后吸纳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的,给予一次性1000-3000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并增加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模拟实训补贴。
记者了解到,按国家创建标准要求,2009年至2012年广州市主要目标任务,包括每年开展创业指导2万人,组织创业培训50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到35%以上。另外还要扶持自主创业5000人,新增培育和建设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实习(见习)基地、创业孵化基地20家等。